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上海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 (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姓名(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方式: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裝飾施工地點:
3、施工范圍:三臥室一客廳一餐廳一廚房二衛生間二陽臺,套內面積98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甲方住房的水電改造工程,墻體改造,窗套門套的制作,地磚、瓷磚鋪貼,吊頂安裝,頂面、墻面涂料,廚具、潔具、燈具安裝,儲藏室、部分家具打造等其他雙方約定工程。
5、承包方式為乙方清包工。
6、總價款:¥9000元,大寫(人民幣):玖仟元整
其中:
材 料 費: 無。 人工費:玖仟元整。
管 理 費: 無。 設計費:無。
垃圾 清運 費:無。 稅金:無。
其 他 費 用: 無。
此款項經雙方認可。若甲方在簽約后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經雙方討后論按實另計。
7、工期:自2002年 月 日開工,至2002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并組織施工,由于保管不當或施工工藝不當造成的材料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為了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書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甲方應按時提供亦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誤,造成的工程延誤后果由甲方承擔。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大致精確(+/- 5-10%)的所需材料的數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錯誤過大而導致的材料重新購買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乙方工人必須幫助甲方進行材料的搬運工作。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和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經雙方協商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
6、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雙方應提前商定驗收日期,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
另: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四、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1500元。
乙方完成木工、瓷磚鋪貼等工程,并由甲方驗收通過后3天內支付乙方工程款2500元。
乙方完成其余所有工程(包括清潔),并由甲方驗收通過后3天內支付乙方工程款4000元。
最后1000元在甲方入住2周,并確保裝修質量可靠后支付。但支付的最后期限不超過實際竣工后30天。
2、本工程保修期為三年。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完畢,甲方結清所有款項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塘、拖延甲方的維修項目。
3、保修期外的維修費用,可以由雙方協商決定。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五、其它事項
1. 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現場交底。
(2)指派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六、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5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3%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5、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協作雙方應本著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樣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系方法: 聯系方法: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