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獨委托工藝設計、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務設計工作量的比例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2、改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項目,附加調整系數為1.1~1.4。根據工程設計復雜程度確定適當的附加調整系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
3、初步設計之前,根據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或者發(fā)包人的要求,需要編制總體設計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5%加收總體設計費。
4、建設項目工程設計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設計人承擔的,其中對建設項目工程設計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的設計人,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5%加收工程設計協(xié)調費。
5、工程設計中采用標準設計或者復用設計的,按照同類新建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30%計算收費;需要重新進行基礎設計的,按照同類新建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40%計算收費;需要對原設計做局部修改的,由發(fā)包人和設計人根據設計工作量協(xié)商確定工程設計收費。
6、編制工程施工圖預算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10%收取施工圖預算編制費;編制工程竣工圖的,按照該建設項目基本設計收費的8%收取竣工圖編制費。
7、工程設計中采用設計人自有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其專利和專有技術收費由發(fā)包人與設計人協(xié)商確定。
8、工程設計中的引進技術需要境內設計人配合設計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設計程序和技術質量要求由境內設計人進行設計的,工程設計收費由發(fā)包人與設計人根據實際發(fā)生的設計工作量,參照本標準協(xié)商確定。
9、由境外設計人提供設計文件,需要境內設計人按照國家標準規(guī)范審核并簽署確認意見的,按照國際對等原則或者實際發(fā)生的工作量,協(xié)商確定審核確認費。
10、設計人提供設計文件的標準份數,初步設計、總體設計分別為10份,施工圖設計、非標準設備設計、施工圖預算、竣工圖分別為8份。發(fā)包人要求增加設計文件份數的,由發(fā)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設計文件工本費。工程設計中需要購買標準設計圖的,由發(fā)包人支付購圖費。
我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取費標準
收費項目
1.工程設計費:一般包括初步設計和概算、施工圖設計、按合同規(guī)定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參加試車及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的費用。本收費標準中未包括做施工圖預算的費用。
2.初步設計之前的工作費:是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代編設計任務書、參加廠址選擇和規(guī)劃、進行環(huán)境預評價等工作所需的費用。
3.非標準設備設計費:是指非定型設備的設計費。有的行業(yè)工程設計本身包括設備設計,則不另計收非標準設備設計費。
4.軟件編制費:是指工廠生產過程計算機控制程序等編制費用。行業(yè)沒有標準的,可根據軟件的使用價值、先進程度,并考慮編制軟件的實際工作量由雙方商定。
二、收費標準
1、只委托做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時,按照行業(yè)劃分設計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數計算收費。如果增加編制施工圖預算,按工程設計收費標準乘以1.1系數計算收費。
2、工程設計中采用標準設計(標準構配件圖除外)、復用設計,按同類新設計項目的20%收費。
3、進行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參加規(guī)劃調查、詢價、報價、對外談判等技術服務工作,以及沒有制訂具體收費標準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產人員工日計算收費的辦法,收費標準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計算可執(zhí)行工日定額或由設計方和委托方根據任務情況在簽訂合同時協(xié)商確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內的任務,其差旅費由委托單位負擔。工程設計單位由于所承擔任務的需要而出國時,除制裝費由設計單位支付外,其他出國費用(包括外匯額度)均應由委托單位支付。
4、本收費標準中考慮了各種影響設計工作量因素的調整系數,如果在同一項目中的兩種以上因素同時存在,由該項目總的調整系數應為各單項調整系數小數點以后數字之和再加1,但總的調整系數最高值不得大于1.5。
5、按實物或工日定額計取設計費的,凡投資在3億元以上的項目,其費額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6、工程設計單位在設計中采用了先進技術,并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經設計審查確認,可由上級主管審查部門決定,適當增加設計費,一般控制在設計費的10%以內。如果設計質量和技術水平達不到合同要求的,應按合同規(guī)定扣減設計費。
7、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后,委托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的百分之二十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圖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guī)定,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設計費付清后,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本施工,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等,不應另收技術服務費和差旅費。
8、本收費標準未包括的項目,其設計收費由設計單位與委托單位參照本收費標準協(xié)商確定。外資和中外合資建設項目的設計收費,可參照國外有關設計收費標準,由設計方和委托方共同協(xié)商確定。
9、需要單獨提出建筑設計方案的,特級、一級工程建筑設計方案加收該項目設計費的10%;二級工程建筑設計方案加收該項目設計費的6%;三級工程建筑設計方案加收該項目設計費的3%;四級以下(含四級)工程不另收建筑設計方案費。民用建筑工程等級表內“大型”一般系指一萬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萬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
10、本收費標準已包括相應一般的消防系統(tǒng)和建筑裝飾設計收費,如有特殊要求時另議。對現有建筑物進行專門裝飾設計時,根據裝飾設計的復雜程度,按裝飾費用的3-5%收費。
11、本收費標準是以單項工程為基本單位,不包括煤氣、取水、凈化、污水處理、道路橋梁、鍋爐房、加油站、變配電所、水泵房、冷卻塔、煙囪等單項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設計在內,其收費應分別按市政和其他行業(yè)的標準執(zhí)行。
12、僅做民用建筑初步設計或施工圖分階段設計時,其工作量的比例為40%和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