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其實離婚房產過戶費用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如果是辦理完畢離婚手續后,那么“產權更名”實質上是轉移登記,是需要繳稅的。那么,夫妻離婚房產過戶費用該如何算呢?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費用有:
(一)、稅類:
1、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
(二)、費類:
1、登記費80.00元;
2、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
3、工本費20.00元
在具體離婚房產過戶中,可以分以下兩種情況:
1.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需要提交以下資料:房產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復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
2.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后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主要適用于離婚析產。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房地產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委托書。準備好相關資料后,當事人要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然后再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最后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取證。
另外對于離婚后房產過戶是否繳納契稅的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的規定,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繳納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