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人:qingnuan 2024-08-11 00:21:02 瀏覽:1041
2016年?2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對房地產交易環節的契稅、營業稅進行重大調整: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同時,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東莞市地方稅務局在官方網站貼出該《通知》,根據《通知》顯示,契稅、營業稅調整將于今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