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人會選擇購買二手房,但是畢竟不是主力,一些隱藏的問題難以被發現,那么,大家對于二手房合同中的陷阱有多少了解呢?今天裝修網小編給大家講講二手房合同的陷阱,下面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詳情吧。
目前,二手房已逐漸經成為市場成交的主力,業內人士預測,隨著二手房成交量的進一步上漲,隱藏在二手房合同中的“雷”隨時會被引爆出來。
而此前,房屋精裝修部分隨房屋一起交割,是“約定俗成”。除非有特殊說明,否則這些裝修一般都是隨房一起贈送了。畢竟買房人看房的時候,這些裝修也是在購房人衡量的范圍內。在合同中都不會特定說明。
和購房人花出去的真金白銀相比,“約定俗成”這4個字并不能完全保障購房人的權益。在市住建委、市工商局聯合推出的北京(樓盤)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中,雖然二手房合同附件中有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的列表,這其中雖然詳列了多種家具甚至包括電話機、飲水機、吸塵器在內的家電交接,卻缺乏對燈具、馬桶、浴缸等不可直接移動的硬裝修的說明。
二手房交易中,對精裝房的現狀應有保全性的記錄、記載,購房人和中介也應該相應進行拍照、錄像,以此為證據主張自己的權利。
二手房合同附件中大多都缺失細節。裝修情況不進行詳細標注、隨屋交易的電器不標注品牌型號等等成了二手房合同中的普遍情況。
從政府管理角度來說,應該完善示范二手房合同文本的條款的內容,甚至明確提示買賣雙方對交接的裝修、飾品連同房屋一起轉讓使用的情況,進行標注。
總結:以上關于二手房合同的知識,小編就介紹到這里了,大家對二手房合同的陷阱是不是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呢?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