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對于房子產權方面的解釋,都會分為70年產權,40年產權和50年產權,其中的40年產權,是屬于小產權范疇里面的,主要出現在一些商業用地里面,50年產權是工業用地,對于我們現在出售的一些普通住宅類別的,并非商住兩用的房子,通常產權年限都會在70年,這就屬于大產權的,要是購買到的是商住兩用的房子,那么產權年限應該就會是在40年或者是50年,不管產權的年限到底有多長,總歸是會有到期的時候,所以房子產權到期了該怎么處理?過了產權年限房子還是我的嗎?
1、什么是房屋的產權,其實房屋的產權不單單指的是房屋的產權,里面還包含了對土地的使用權,要知道土地并不屬于個人的,而是屬于國家的,使用多長的年限,國家都有規定的,不過業主對于房屋的使用權是具有永久性的,當我們在提到70年產權的時候,它所指的就是有關土地方面的使用權,也就是說,我們租用的是國家的70年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了之后還要還給國家的。
2、有些業主對于這個產權年限似乎都有些誤會了,等到房子產權到期之后,業主就搞不明白了,明明房子還沒有到70年,為什么要說產權已經到期了呢?這是因為大部分的業主會覺得這個70年的產權,是從拿到房產證的那一刻開始進行計算的,其實并不是這樣的,按照國家所給與的規定,土地的使用年限都是在開發商簽訂了拿地合同的那天就開始算起了。
3、在土地使用權期滿了之后,如果說土地的使用者還想要繼續使用的話,那么就要在期限快要屆滿的前一年開始就要續期了,除了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來的土地之外,其他的續期都是需要申請應當予以批準的,決定續期的話,那么就要重新的簽訂一份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合同,然后按照相關的規定,再支付一份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
4、對于70年產權到期的說法,一般都是可以進行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房屋的業主一起來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提出相關的申請報告,同時還要補交土地的出讓金,這一點是必須要有的,但大家需要知道的就是,這個出讓金的價格,會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也就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之間的差額。
5、還有一種情況是大家需要注意的,那就是在政府有規劃的棚改之類的政策里面,如果國家有必要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所有建筑物的話,那么這個時候業主也不需要太過于擔心會沒有地方住,國家會給予一定的拆遷補償的安置費用,或者是回遷的房子。其實房子產權到期了并沒有那么可怕,只需要房主交錢而已,但想法的,如果說國家不同意繼續使用的話,那么房主也是同樣的可以獲得拆遷補償等等方面的福利,要知道國家是絕對不會虧待我們的。